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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一期报名通知

作者:党委工作部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dang来源: 发表时间:2015-10-14点击:

一、指导思想

党校培训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武装学员头脑,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员增进党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学员素质,为培养发展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人员、时间、内容

1、预备党员培训班。2015年上半年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参加培训,时间定在11月14日下午。内容:预备期间应该注意的事项及要求;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院系按总人数的5.4%的比例报名(后附名额上限,学院各部门推荐不占名额)。时间分别定在11月7日、14日。学习内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党的宗旨、党的组织原则、党员条件和模范作用、反腐倡廉。目的是使学员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纲领、基本经验,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三、注意事项

1、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指定院系党总支组织委员为负责人,确定学员名单后要组织动员。

2、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必须是所在基层单位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

3、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名单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各部门推荐学员发予推荐表,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表报党委工作部;经审核后转相应系党组织。请各系党组织于10月21日下班前将总名单报党委工作部唐诗老师,学员经审查同意后领取《党校入学申请表》。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每人交7元资料费和一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办理结业证),相片存放各系党总支组织委员处;资料费由各系收齐上交党委工作部,并领取教材。

5、学员学习期间未经党校办公室同意不允许请假,上课期间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证件为: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

6、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纪律,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讲话、关闭手机、不看其它书籍,迟到两次或旷课一次,违纪扰乱课堂秩序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学员资格;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课堂,由课堂值班老师点名并向任课老师报告到课情况,课后任课老师可抽点;学生必须完成课堂作业。

7、学习班讲完规定的内容后,进行考试,成绩进入档案。考试合格者,发党校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上课违纪取消学员资格者、考试作弊者不得再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附件:第一期党校各院系名额分配表,学生团体推荐名额上限

中共武汉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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