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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道德建设 “魂体”贯通融入日常

作者:党委工作部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dang来源:湖北日报 发表时间:2015-10-30点击:

危难之时,能见担当;细微之处,能见精神。我省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都是来自我们身边的英雄,美在平凡,却光彩照人。学习道德模范,贵在知行统一,把良好道德情操体现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让思想道德这个“魂”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体”贯通起来,让道德理念具象化、大众化,更好地为人们所接受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理想信仰和思想品德是立人之魂。“魂者,器物之统摄也”。“塑魂”,是一个潜移默化、久久为功的过程。当今我们正身处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大潮中,更需要坚定不移的定海神针、指明方向的航标灯塔,让精神文明的火炬,照亮民族复兴的历程。 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是孕育过无数英雄的土地;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更是一个楷模辈出的时代。无论是慨然前行,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还是兢兢业业、在平凡岗位做出非凡业绩,或是甘守清贫,绝不违背做人的良心——道德楷模身上所体现出的精气神,就是思想道德之“魂”,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和优秀品质,是激励一个民族继续奋发前行的强大精神动力。诞生于群众之中的道德榜样,正是闪耀人间的灵魂之光,让更多人看到:只要我们崇德、向善,只要我们担当、坚守,每个人都能感动中国,每个人都能成为模范,每个人都能做个好人。 人民群众始终是道德建设的主体。转型期,难免出现一些失德失范的徘徊迷惘,追求物质文明的同时,更不能忽视品格的锻造、道德的提升。道德模范的事迹伟大而平凡,每个人都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学习道德模范,把他们身上体现的精神和美德融入日常,就是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多一点用心、多一点尽责、多一点开创精神、多一点为民情怀;在履行党员义务中,不忘初心、恪守准则,坚定为理想奉献终身的信念;在利益诱惑面前,坚守本心,坚持道义、原则和底线;在个人日常修养中,养成良好习惯、不怕困难挫折、勇于正视缺点、积极追求进步;在学校德育培养中,组织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志愿活动,让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等从小扎根心中;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家长以身为范,品行端正、好学不倦、尊老爱幼、扶危济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能化为每个家庭的良好家风,汇成清朗明丽的社会风尚。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的进步就是每个人的进步,同样,社会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是每个人的问题。当我们批评“世风日下”、“道德滑坡”的时候,不要忙着做“键盘侠”,首先检查一下自己:你为提升社会风气和社会道德,做出过哪些努力,能不能成为表率?在公交车上,你是不是一个谦让的乘客?外出游玩时,你是不是一个文明的游客?老人摔倒了,你会不会伸手去扶? 道德的力量虽然无形,却是繁荣之因、稳定之基。没有精神文明的基石,物质文明不过是沙上之塔;以精神文明为指引,必定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繁荣。当每个社会成员都自觉崇尚道德、遵守秩序,诚信、友善、公正、文明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因,就会渗透进社会的每一根末梢神经。每个不断完善的“自我”,都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所迈出的每一步,必将推动着文明的进程、时代的进步。(湖北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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