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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院纪念建党98周年暨“七·一”表彰活动方案

作者:彭映霞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党群工作部来源: 发表时间:2019-05-25点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八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要求,巩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同志的责任感使命感,团结一心,不断推动党的教育事业向前发展。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于“七·一”召开2018-2019学年党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在武汉学院党建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精神感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评选表彰我校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鼓舞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我校依法办学、依法决策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能力,为武汉学院办“最受尊敬的民办大学”做出应有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二)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重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三、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并形成较强指导意义的案例。

(2)党支部在认真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方面,有措施有方案,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对专业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3)党支部认真落实全国组织会议精神,支部建设围绕“五个要素”即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来展开,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支委班子求真务实,支部书记提质增效,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致力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和发展,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显著。

(4)本单位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两年及以上。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顾全大局,尽职尽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关心同志,善于做党建思政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

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且在武汉学院工作一年及以上。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带头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和学术道德,带头服务师生,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在课堂、寝室、社会实践中能够起到表率作用,积极协助老师和所在班级辅导员开展相关工作,服务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全校党支部总数47个,评选比例10%)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名申报。申报的党支部填写登记表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在自荐、推荐基础上,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各直属支部书记联评提名,报校党委会审议并公示后确定。

先进党支部名额为5个,申报先进党支部的单位要在联评会上介绍先进事迹。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全校党务工作者总数173名,评选比例5%)

优秀党务工作者(担任支委及以上党内职务)由各基层党支部提名申报,参加评选的人员填写登记表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各直属支部书记联评提名,报校党委会审议并公示后确定。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9个,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在联评会上介绍其先进事迹。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名申报。教工党员按照各单位正式党员数的10%确定名额,学生党员按照党总支学生正式党员数的8%确定名额,党员数乘以比例系数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如有单位正式党员数乘以比例系数后不足1则补齐到1,具体名额如下:

支部名称

教工正式党员数

评选优秀比例

表彰教工党员数

学生正式党员数

评选优秀比例

表彰学生党员数

机关一支部

6

10%

1




机关二支部

10

1




机关三支部

7

1




机关四支部

9

1




机关五支部

10

1




机关六支部

7

1




机关七支部

12

1




信息中心

党支部

6

1




会计系党总支

31

3

75

8%

6

金融系党总支

30

3

44

4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6

3

24

2

传播系党总支

15

2

18

1

工商管理系

党总支

31

3

41

3

艺术设计系

党总支

26

3

24

2

人文学院

党总支

80

8

28

2

法律系党总支

20

2

32

3

合计

326

35

286

23

共计:58名。

五、表彰方式

(一)校党委在7月1日下午召开“七·一”表彰大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二)“七·一”表彰中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在院报、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七·一”表彰是对我校2018-2019学年度党建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也是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考验,真正把事迹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单位在评选时,一定要对照推荐评选条件,严格执行推荐评选程序,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参与推荐,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和公正。

(三)广泛宣传学习。各单位要以本次“七·一”表彰为契机,加强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大力提升典型示范影响力,努力形成“学习典型、赶超先进、争当表率、甘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各单位要根据方案抓紧实施,认真落实,积极推荐,并于2019年6月17日中午12:00前上报有关材料。党群工作部在收集整理材料后于6月20日组织召开联评会议并报党委会审议,结果公示。

附件:1、武汉学院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2、武汉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武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附件1:

武汉学院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党支部全称


党员总数


主 要 事 迹


基层党组织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党总支(直属支部)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审定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此表需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详细事迹材料请附后。

附件2:

武汉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入党年月


学 历


单位及党内外职务




基意

织见

负责人签字:

党总支(直属支部)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需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详细事迹材料请附后。

附件3:

武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入党年月


学 历


单位及党内外职务




基意

织见

负责人签字:

党总支(直属支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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