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18:30,中共武汉学院委员会党校第1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五次专题讲座在刘炽平报告厅开讲,本次党课邀请我校通识教育课部王利军副教授为学员讲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
(讲座现场)
本场讲座王老师从“什么是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方面展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无信而不立”……王老师从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言名句切入,以此向大家讲解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并从“立德”、“立功”、“立言”三方面讲解了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特点。
紧接着,王老师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方面,逐词为在场学员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我们百年党史的主题与线索就是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王老师解释道,“但是富裕并不代表一定能够强起来,这还要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且保持先进的态度,不断丰富精神世界。”
(王利军副教授讲课)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王老师在讲解中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他谈到,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随后,王老师通过讲解分析“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进一步加深了在场学员对于“公正”、“平等”两个词的理解。
课程的最后,王老师问了在场学员一个问题:“你们知道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个人的要求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吗?”现场学员沉思静听,翘首以待老师的释疑。“因为只有做到爱国,才能承担时代赋予的使命;只有做到敬业,才能创造更大的人生价值;只有做到诚信,才能赢得良好的发展环境;只有做到友善,才能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话音刚落,掌声雷动。王老师掷地有声的解答也将深深烙印在现场每一位学员心中。
(学员认真听讲)
青年的价值取向,既关系着自己的健康成长成才,又决定着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通过此次学习,在场所有党员发展对象更加明确了自己肩上的担子与责任,在往后的日子里必将始终走在时代前沿,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通讯员:杨泓成摄影:曾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