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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督查的通知

作者:党委工作部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dang来源: 发表时间:2017-11-27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在召开党委会审批前,对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一、督查内容

(一)培养考察程序

1、确认入党积极分子时是否经团员推优,是否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2、从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

3、确认发展对象时是否经群众评议、支委会研究、公示。

(二)审议程序

1、支委会研究讨论的会议记录

2、支部大会是否逐个讨论并表决。(会议记录)

(三)材料规范

1、《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范本见附件1。

2、材料有无粘贴、涂改。

3、入党申请、思想汇报是否有抄袭,不符合时政节点的问题。

4、有无同一人前后字迹不一致的明显错误。

5、培养人意见是否培养人本人填写,支部大会意见是否支部书记本人填写,总支意见是否本单位书记或副书记填写。不得代笔。

二、督查形式

1、督察组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6个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2、12月7日,督察组用1天时间集中到6个院系核查全部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材料。(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通报整改

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党委工作部汇总为整改清单,各单位根据整改清单在召开党委会审批发展新党员前整改完毕。

党委工作部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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