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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小组教职工文体活动有关经费开支 等问题的补充说明

作者:蔡峻菁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党群工作部来源: 发表时间:2020-10-06点击:

各工会小组:

现就校工会9月16日《关于各工会小组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通知》中所涉及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流程及原则作如下说明:

一、经费开支范围

1.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购置的文艺类消耗品(例:书本、纸张、油墨等)、健身益智类文体活动易耗品(例:瑜伽球、垫、绳、棋类等。

2.开展文体活动的宣传费,例:摄影制作、资料图片、横幅、指示牌费等。

3.文体比赛的奖励性支出,纪念奖费控制在下拔经费总额的35%以内。

4.开展文体活动支付的观摩费、场地使用费、培训费、评审费、公共交通费、饮水及误餐费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需说明情况,取得工会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可支出。

5.其他支出。除以上费用外的文体活动支出。

二、开支流程及原则

经费开支实行提前报批制,在各小组活动方案中体现。校工会对各小组活动方案进行审批,报销时除发票单据外,需提供活动方案、活动报道等证明材料。本项经费专款专用,不与其他经费合并开支。

望各小组严格按照文体活动开支范围开展相关工作。

党群工作部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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